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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 |
| 第三节 日常费用报销 |
第一条 日常费用指个人发生的费用,包括业务招待费、市内交通费、手机话费、金额在200元以下的零星办公用品采购等。
第二条 每周二、四为员工费用报销时间,其他时段不予办理(特别支出除外)。
第三条 员工进行费用报销时,应规范填写费用报销单,包括内容、单据张数,并经部门经理签字及相关审核部门会签。
1、报销人员应在每张票据后面签名,物品购买须经办人及验收人同时签字。
2、有关交通费用的原始单据,经办人员应在单据后面注明时间、事由、起点及终点的名称。
3、所附的票据原则上必须是正式的税务票据,且必须加盖开票单位公章或财务章。
4、单据经部门经理签字后,先送财务部会计进行核对,会计人员要核对报销金额与所附单据是否相符,所附单据填写的内容是否完整,经财务经理签字后交总裁秘书进行编号登记,由总裁秘书送总裁审核签字。
第四条 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公司财产采购应事前请购,并在总裁办办结财产入库出库手续后报销。
第五条 员工符合自行购书的,应在总裁办办结入库、借出手续后方可报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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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【融汇集团员工手册】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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